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华中街凯时登录大厦
电话:0595-88585288、88585299
最新文章
- 泉州市职称改革小组关于批准确认许美娟等170位同志非公有制建筑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公志钦等209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 关于征求《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福建省2020年度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 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结果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通知
- 关于召开2020年度工程建设行业企业文化交流大会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20.9.8关于批准确认吴子江等247位同志土建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规则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新闻查阅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4 丨 阅读次数:1323
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未能按照《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建办人〔2019〕1号)规定如期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经研究,原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18年12月13日之后到期的,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的规定,决定再延长一年(即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中继续使用。具体换证办法另行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